來源:中國政府網 2024-06-11 關鍵詞: 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
標 題: | 商務部等9部門關于印發《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 |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 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 |
發文字號: | 商服貿函[2024]119號 | 來 源: | 商務部網站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 公文種類: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商務部等9部門關于印發《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服貿函[2024]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廳、委)、金融監管局、醫保局,工會、團委、婦聯,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鄉村振興和發展服務消費的決策部署,發揮家政服務業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重要作用,助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商務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了《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
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鄉村振興和發展服務消費的決策部署,發揮家政服務業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重要作用,推進實施家政興農行動,助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進供需對接
(一)開展生活服務招聘季活動,及時發布就業用工信息,拓展脫貧人口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就業渠道,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擴大家政服務供給。實施家政服務員技能升級行動,為脫貧人口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線上培訓,著力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和家政服務質量。(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開展家政勞務對接行動,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將家政服務業納入東西部勞務協作、對口支援、定點幫扶和省內勞務協作工作范疇,加強供需對接,針對家政企業用工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提高家政勞務輸出組織化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將支持脫貧人口從事家政服務業作為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的重要內容,對脫貧人口開展就業和培訓意愿摸底調查,為有意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提供針對性技能培訓,做好就業推薦等。組織脫貧家庭婦女和新成長勞動力參與家政服務培訓,提升技能水平,促進穩定就業。(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家政進社區,開展現場經驗交流,引導家政服務充分融入社區生態體系,為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提供更多就業崗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在社區從事家政服務的脫貧人員、農村低收入人員購買家政服務商業保險,組織用工單位為其免費體檢。(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全國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家政服務業員工制轉型發展,鼓勵員工制家政企業與勞務輸出重點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城市社區建立穩定對接機制,為農村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脫貧群眾提供穩定就業機會。(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品牌培育
(六)培育家政興農特色勞務品牌,提高組織化、規范化、規模化水平,鼓勵更多家政興農勞務品牌參與脫貧地區特色勞務品牌征集活動,形成品牌效應,吸引脫貧人口從事家政服務業,提高就業競爭力,增加務工收入。(農業農村部負責)
(七)進一步打造“10+N”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品牌,落實好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強家政勞務品牌典型案例宣傳,發揮家政勞務品牌示范引領作用,引導和支持有意愿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在家政服務領域就業創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八)推進巾幗家政品牌建設,開展巾幗家政服務案例展示活動,加強宣傳推廣,持續提升巾幗家政培訓水平。(全國婦聯負責)
三、加大幫扶力度
(九)指導各地圍繞家政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幫助脫貧人口通過家政勞務品牌就業,落實各項獎補政策。進一步精簡脫貧人口享受補貼補助的申請手續,簡化工作流程,繼續對跨省從事家政服務業的脫貧人口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對家政企業金融支持力度,指導銀行機構優化信用評價和授信管理,加強企業相關信用信息的挖掘運用,結合家政企業特點和需求加大金融產品研發,努力提升對家政企業金融服務質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豐富面向家政服務業的保險產品供給,引導保險機構積極開展家政服務相關保險業務,完善保障責任范圍,滿足家政企業、服務人員、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金融監管總局負責)
(十二)優化和改善面向進城家政服務員的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豐富進城家政服務員等新市民群體的專屬金融產品,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實施力度,加大對相關人員就業創業、教育培訓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支持政策
(十三)指導各地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序落實持居住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居住地醫療保險工作,創造有利于家政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支持家政企業穩定就業崗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十五)指導各地緊密圍繞就業用工信息,做好家政等領域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優化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指導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惠及更多家政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十六)指導地方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家政服務員納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促進進城家政服務員融入就業地社會。(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家政等專業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政策,在場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支持和服務。(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做好面向家政企業的相關稅費政策宣傳培訓,實現優惠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持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支持社區家政服務相關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家政企業按規定享受稅費優惠。(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發展環境
(十九)加快家政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家政信用查”與國務院客戶端、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全面聯通,促進“家政信用查”與地方家政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互通。引導更多家政服務員在“家政信用查”上進行實名認證,推進家政服務員信用評級賦碼,探索推行電子版“居家上門服務證”,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商務部負責)
(二十)積極推動和支持家政服務業開展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改進和創新工作流程和機制,持續提升家政服務從業青年榮譽感、獲得感和歸屬感。(共青團中央負責)
(二十一)深化“工益家政”工作,繼續開展工會家政服務提質擴容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試點單位引導示范作用,帶動社會資源廣泛參與,提供高水平家政技能培訓,培養高素質家政專業人才,打造高標準家政服務品牌。(全國總工會負責)
(二十二)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指導各地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有效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家政服務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教育部負責)
(二十三)鞏固健全全民醫保,鼓勵進城家政服務員按規定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持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功能,更好保障包括家政服務員等各類參保人群醫保權益。(國家醫保局負責)
(二十四)持續推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落實落地,指導家政企業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導家政企業建立健全體現技能價值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二十五)持續推進家政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支持更多家政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提升家政服務標準研制和實施應用水平。(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